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祁门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7日,党组会上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祁宣组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解“第一议题”制度要义,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自2024年10月份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6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25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最新要求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三是每次召开干部职工会,都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由主要负责人对学习内容进行把关确定,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召开党组会前,由各股室提交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制定党组会议题,提交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学习质量和效果。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7日,专题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二是2025年4月22日制定了《祁门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学习12次,研讨次数35人次,推行“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5次。2月28日班子成员围绕“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结合民政实际工作开展研讨,4月-7月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交流研讨,9月28日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发言。三是截至目前共开展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材料均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整理归档。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政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共开展7人次。二是2025年7月8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简史》,依托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知识测试。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欠缺。
1.针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29日党组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7月2日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班子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要性认识。二是严格执行《祁门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于2024年3月、2024年8月、2025年3月,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提请党组会研究,合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或“责任真空”现象。三是今年来,局党组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四是8月14日党组会上,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班子成员均表示要引以为戒,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针对“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召开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29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二是2021年2月1日党组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三是自2024年10月份巡察以来,至今共召开党组会议36次,每一次党组会议题均由业务股室提交分管领导把关后,再交办公室梳理,最后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办公室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会议记录人员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自学,规范完整记录会议记录,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季度检查会议记录一次,并对2021年以来的所有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进行自查。
3.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12日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民主集中制》,2025年5月29日,党组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是严格贯彻执行《祁门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3月24日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9次,党组会讨论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都充分酝酿逐个表决,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会议记录人员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自学,规范完整记录会议记录。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民政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24日联合县纪委监委组成2个督查组赴18个乡镇就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已部署乡镇建立“一问题一档案”督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验收标准、督查时间节点,实行“整改—督查—反馈—再整改”闭环管理。8月25日已完成督查问题点整改。三是4月21日出台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半年一次督查时限。四是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做好工作落实,例如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11月4日我局党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拟定于每月28日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老年助餐点布局不合理、使用效益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助餐服务网络,三里街社区与金东一号酒店解除运营协议,重新委托祁门县星星快餐店开展助餐服务,原三里街社区老年助餐点现改为三里街社区平安老年助餐点,金陶社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开展常态化运营。二是落实《黄山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办法》,规范助餐点退出机制。2024年6月规范退出一批运营效益不佳的助餐点,2025年3月以来规范退出5个运营效益不佳的敬老院助餐点。三是结合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助餐政策宣传推送,并印制政策明白卡在乡镇进行分发,同时鼓励助餐点开展多元化服务,提高餐品质量,吸引老年人就餐。四是加强对老年助餐运营补贴发放管理,4月起开展全县助餐机构绩效评估,已全部完成。
3.针对“公益性公墓监管不到位,公墓利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祁门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部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市委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督促祁红乡、柏溪乡、大坦乡、凫峰镇、小路口乡等五乡镇完成公益性公墓整治提升,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三是督促金字牌镇、闪里镇、安凌镇、塔坊镇、渚口乡、若坑乡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并签订维护协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四是2025年清明节期间我局制作殡葬政策宣传彩页,开展街头宣传及“鲜花换纸钱”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拟定《祁门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并完成合法性审查,正在等待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4.针对“三线三边新坟管控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委专项巡察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祁门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乡风文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祁信用村办﹝2024﹞2号),将违反殡葬改革规定,修造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纳入乡风文明评议指标库负面清单。三是已拟定《祁门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并完成合法性审查,正在等待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四是全面完成今年硬化大墓整治任务。
5.针对“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27日召开祁门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部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2025年4月30日召开市委殡葬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11月,全县各乡镇已完成硬化大墓整治,并通过验收。三是持续推进乱埋乱葬整治,完成今年硬化大墓整治任务。
6.针对“养老综合监管体系尚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联合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燃气、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台账,落实隐患整改。二是落实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祁民﹝2025﹞59号),加强党建引领,落实监管责任,从建设、备案、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三是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养老业务培训,督促平安养老服务中心、金字牌镇敬老院开展技能培训、消防演练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好节假日前安全隐患排查,节假日期间做好电话抽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障住养老人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局党组对“养老综合监管体系尚不健全”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四)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保密工作有欠缺。
1.针对“保密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针对“保密法规制度要求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7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要精神、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二是2025年2月27日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通过了《祁门县民政局2025年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三是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一岗双责”谈心谈话26人次。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违规违纪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了《祁门县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管理实施。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培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并落实严格执行《祁门县民政领域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三是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期间,领导班子均按要求查摆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深入开展交流研讨4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交流发言1次。三是开展“一岗双责”谈心谈话26人次。
2.针对“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市政府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县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二是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2次,会上通过了《祁门县民政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三是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岗双责”谈心谈话,签订“传承清廉家风 守护幸福家庭”承诺书。
(七)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1. 针对“项目前期工作不实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9日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是对梅城公益性公墓-入园道路项目用地完成报批手续;三是制定了《祁门县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管理实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8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投资项目谋划管理和招商引资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了《祁门县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管理实施。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培训。四是局党组对“合同签订不规范”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3. 针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祁门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协调质检、设计、施工、勘探等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并已取得联合验收备案证明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整体项目已于10月8日投入使用。三是制定了《祁门县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管理实施。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培训。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1. 针对“财务报账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祁门县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汇编》。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去参加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培训、财政局资产报表填报培训会。财务人员在日常报账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月发放类材料,要求业务科室附上月增减变动表。三是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调整了内控小组成员,并对随机抽查了往年的会计凭证,对会计凭证进行系统性检查,未发现问题。四是经查找核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等补助类资金发放,发放花名册、动态调整表、申请表、入户核查表等原始材料当时均存放在业务股室,未放入财务凭证,目前已要求业务移交报账材料含汇总表、发放花名册、动态调整表等材料,印发《祁门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祁门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2. 针对“部分财务支出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祁门县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是对多发、漏发、重发资金进行清退、补正,聘用人员工作待遇、购买五险一金等事项按照《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祁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执行;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去参加相关财务业务培训,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祁门县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并督促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该项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 针对“补助类资金发放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合格的补助对象及时增减,严格审核人员变动表并附在报账材料后,二是多源头进行数据比对确认,比如离任村干补贴追回,就通过和人社数据比对后,列出追回人员表格。三是对离任村干补贴进行追缴。四是对于经办人员给予处分并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
4. 针对“租赁费收缴上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了《祁门县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汇编》,并落实《祁门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对相关文件规定加强理解并严格执行。与财政部门对接时,多于相关业务股室进行业务沟通,相关财务文件及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二是在党组会上研究租金上缴国库事宜,目前已全部上缴国库。三是业务股室提交材料按《祁门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补缺补差。对于代管资金每月打印凭证并记账,加强资金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九)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任免回避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论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党组会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深入理解把握干部任免工作程序,为今后规范落实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全局干部职工提拔、调整、评优评先均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切实落实了干部任免回避规定。
(十)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25年3月24日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党员民主评议结果。3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二是加强党务学习,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26日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委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是2025年2月20日,局党组完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四是2025年5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并在个人述职报告中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应。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抓整改韧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县委书记在听取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关于增强巡视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党组会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并认真制定了本轮巡察整改方案。三是党组会共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7次。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共召开调度会12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逐一作对照检查,并在个人述职报告中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应。五是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及县委巡察办要求,及时报送巡察整改情况统计表4次和问题进展情况报告。
2.针对“贯彻上级部署不到位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体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第二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二是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会上对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全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推进会,对殡葬整改工作进行培训并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三是2025年清明节期间我局制作殡葬政策宣传彩页,开展街头宣传及“鲜花换纸钱”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制定《祁门县殡葬改革告知书》要求各乡镇粘贴到村组进行全面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广播进行广泛宣传。四是我局各股室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及时答复基层反馈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4518814;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学前街23号县民政局,邮编:245600;电子邮箱:1311542671@qq.com。
中共祁门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