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5年4月23日,局党组会再次学习《关于巩固推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对“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制定《祁门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祁门县司法局党支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2次、青年干部座谈会2次、宣讲报告1次、专题党课1次、集中学习会20次,交流研讨30余人次。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做好会前学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局机关周例会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落实制度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党支部支委会10次,党员会议20次。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落差。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印发《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年重点学习内容。5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材料,5名班子成员及随机抽选的2名县管干部围绕学习主题,就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交流研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会前学习材料收集整理、学习签到、“双随机”学习交流、情况通报等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11次。三是印发《祁门县司法局“星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同读一本书”的范围,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党性修养。四是新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51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2本。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通过周例会、党组会、党员大会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5次。
3.交流研讨不充分。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印发《祁门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做到集体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1次,其中交流研讨9场次、51人次(双随机交流5次、县管干部4人次、年轻干部6人次),均落实发言材料审核、学习签到、情况通报等制度。二是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祁门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于司法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会议上进行集中学习,5名党组成员及2名中层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委会、周例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17次,全面提升全体司法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二)统筹协调依法治县工作有弱项
4.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印发《祁门县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对10项共性任务、43项个性任务逐条细化,落实普法责任。二是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调研,对祁山镇、平里镇、祁红乡和部分县直单位的进行实地走访。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自评,客观全面总结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情况。三是以“法润乡村”四季亲子游活动载体,组织80余个家庭深入闪里镇文堂村、平里镇开展趣味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联合县政法委、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依托“法治护企安商”平台、《经开讲堂》开展法治座谈、“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72次。四是印发《2025年祁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推出“执法普法工作日记”短视频拍摄活动,生动呈现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实践。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40场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90余场次、法治亲子游2次。顺利完成执法普法工作日记预告片拍摄工作,已收集县林业局等8家执法单位的vlog素材。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制定《祁门县2025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并于10月27日举办全县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共有2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通用法律知识测试。会前共收到参训单位培训课程意见4条。二是组织2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48名业务骨干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印发《祁门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方案》《祁门县“综合查一次+N”融合监管工作方案》,梳理2025年祁门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65项。今年以来,共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活动2场。四是扎实开展2025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主动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查找的问题,通过县域交叉互查、集中评查、实地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案卷121份,其中优秀卷108件,合格件13件。案卷制作不规范占比56%,其他文书不规范占比44%,已将问题分别反馈至各行政执法部门。五是加大对行政机关培训和出庭应诉工作的宣传指导,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场次,行政应诉培训1场次;司法局党组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六是认真贯彻落实《祁门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统筹联动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应诉流程。今年以来共制发《关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提示函》14份。七是按季度印发《祁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将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出庭率等关键数据列入通报范围,全面客观地呈现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整体工作态势。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14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
6.合法性审查未全覆盖。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黄山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祁门县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合法性审查学习内容纳入乡镇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目前18个乡镇人民政府均已开展学习,县司法局局党组学习3次,全面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印发《祁门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祁门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梳理祁门县乡镇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32项,为乡镇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将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安排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指导及案卷评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按季予以通报。今年以来乡镇共审查决策事项73件。四是组建合法性审查学习小组3个,定期分享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以及审查要点。目前,学习小组累计研讨文件50余份。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欠缺
7.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基层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党员大会及微信工作群,组织律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安徽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内容共计27次,不断增强法律顾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印发《乡(镇)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反馈表》,将入村上法治课、驻村“问诊”、参与纠纷化解和合同审查等服务内容纳入反馈内容。今年以来,已收集《乡镇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反馈表》108份,法律顾问到村服务共计379人次,实质化解矛盾纠纷50件,开展法治培训25场次,合同审查84件。三是采取“各顾问单位评分+县司法局评分+抽取部分单位和村(居)实地核查”的方式,对16名法律顾问开展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法律服务费,其中优秀等次4名,合格等次12名。同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全县2025年法律顾问人员进行优化调整,重新签订《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聘任协议》4份。四是2024年12月,全面核查违纪违法“法律明白人”名单,清理出册12人。2025年2月重新组建乡镇“法律明白人”队伍,现在册人数1100人。五是认真做好“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工作,组织全县40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省级、市级举办的“法律明白人”视频培训班。各乡镇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8场次,并对1100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民法典知识测试,考试通过率为100%。六是制定《祁门县“法律明白人”选任机制》,从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岗位设置及职责、培训管理四个方面,实现“法律明白人”队伍动态管理。
8.律师行业监管不够有效。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印发《祁门县执业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摸排辖区律所及律师底数,建立台账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辖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家,执业律师14名,其中党员9名。二是以执业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及案卷评查为抓手,落实执业律师月报告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实地开展律所检查54次,对执业律师督查检查168人次,安排律师到司法局值班49人次,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执业律师在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暨基层党建事务培训班,同时通过党员大会及腾讯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组织执业律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内容27次,进一步提高党员和非党员律师的政治素质。四是印发《祁门县司法局派驻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规范》,指派的2名非公党建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律所支部会议2次,深入了解律所党建工作现状和党员律师的思想动态,并对律所党支部季度思想状况报告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指导意见。妥善化解12345热线投诉律师代理费退费事件1件。五是将党员律师思想状况和违纪违法情况纳入《执业律师检查表》排查范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排查168人次,暂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9.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积极拓宽公证业务范围。与祁门县源丰融资担保公司签订赋强公证合作协议,设立公证办事点。截至目前,该办事点已办理公证27件。主动向祁门建行、祁门农村商业银行递送赋强公证合作方案,目前正在洽谈中。与杭州剑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顺利开通“祁门公证云平台”在线公证小程序,截至目前已办理线上公证业务1件。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2025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公开招聘1名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事业编制人员,不断充实公证人员队伍。三是积极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全省公证处主任和管理干部同堂培训班、全省县域公证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并赴池州市九华公证处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公证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四是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公证事项不规范的原因进行核查,鉴于两名责任人无主观故意且已认识到自身错误,责令两名责任人递交书面检查。
(四)夯实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
10.人民调解助力化解信访矛盾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业务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体司法干警对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完善《祁门县司法局“五法先锋基层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探索“党建+信访”模式。以“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组织党员同志、司法行政干警按月排查信访和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清单,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风险隐患61起,化解61起。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6月27日开展信访业务培训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7月11日开阵人民调解实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水平。四是对基层司法所与乡镇平安法治中心、信访、公安协同合作情况,主动参与联席会议化解矛盾风险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目前均已整改到位。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实时掌握信访案件化解情况。截至目前共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10件。
11.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盲点。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月度矫情分析会,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安徽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指引》《安徽省社区矫正中心运行规范(试行)》等文件制度共计13次,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二是印发《祁门县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方案》,落实“队所”管控专班、执法人员AB岗以及“312”信息核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行日常监管和分类教育,今年以来实地查访630人次,信息核查48685人次。三是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开展为期2天的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工作,此次巡回检察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违法违规对象及重大安全隐患。
12.安置帮教工作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3月6日,组织20余名司法干警参加全县2025年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调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衔接机制优化、信息化平台实操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开展2025年全县安置帮教工作档案“一人一档”集中评查活动,赴各司法所随机抽选37份安置帮教档案进行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外出务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实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共有145名安置帮教对象外出务工(重点人员15名),其中省内40人,省外105人,目前外出务工人员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稳定,未发现矛盾纠纷隐患。
四是持续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针对安置帮教对象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帮扶。今年以来,协调落实安置帮教对象中最低生活保障7人、临时及其他救助7人、住房救助1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人。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日常走访的工作提示函》,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安置帮教日常走访工作内容。截至目前共走访安置帮教对象525人次,普法宣传525人次。
(五)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六)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
14.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够有力
15.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周例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等33次,积极组织36名司法干警参加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二是局党组对主体责任扛的不够牢进行全面反思,并形成书面报告,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三是印发《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祁门县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梳理县司法局领导班子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4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四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修改完善《祁门县司法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祁门县司法局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祁门县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此次学习教育共查摆问题40个,已整改完成24个,16个正在整改中。
16.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在党组会、支委会上组织学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读本》5次,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二是印发《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祁门县司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梳理县司法局领导班子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4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7月9日召开祁门县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局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汇报2025年上半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7.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扎实。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周例会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等33次,积极组织36名司法干警参加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及效能建设督查,先后到基层司法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3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7月9日召开祁门县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局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汇报2025年上半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积极开展“一岗双责”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一岗双责”谈话30次。
(八)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
18.招标代理与造价审计为同一机构。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原因进行核查,已于5月22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我局对上轮巡察以来的16个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均不存在“招标代理与造价审计为同一机构”的问题。三是调整充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并通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黄发改公管【2021】3号)、《关于调整工程招标规模标准和方式的通知》(祁公管委【2020】1号)7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县招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流程。四是参照县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印发《祁门县司法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祁门县司法局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将工程审计有关内容列入制度范围。
19.工程项目未履行择优比选程序。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原因进行核查。已于5月22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上轮巡察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另发现4个项目工程未履行择优比选程序,已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调整充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并通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黄发改公管【2021】3号)、《关于调整工程招标规模标准和方式的通知》(祁公管委【2020】1号)7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全县招标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流程。四是参照县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印发《祁门县司法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祁门县司法局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比选方式及局党组的监督职责。
20.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原因进行核查。已于2025年5月21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上轮巡察以来采购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核对,发现类似问题1个。已于2025年5月21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在公证处学习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祁门县司法局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2次,进一步加强公证处依法采购、依规办事意识。四是制定《祁门县公证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加强公证处固定资产管理,对现存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编号,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责任。2025年4月,公证处采购电脑3台、打印机1台、网络专线1条均严格落实报批、询价、比价等程序。
(九)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研究
21.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及公证处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的原因进行核查。已于5月21日、5月22日,分别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对上轮巡察以来的大额资金支出进行核查,经排查局机关发现类似问题10个,公证处发现类似问题11个。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祁门县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祁门县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范围、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修订《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将公证处梳理的7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列入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党组监督和保障措施。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县司法局机关组织财务人员对公证处2024年、2025年1-6月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五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2025年安徽司法行政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年度继续教育,系统学习前沿财务知识与实操技能,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十)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2.党建引领作用不够。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周例会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17次,深刻领会了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工作的重要指示。二是修订《祁门县司法局“五‘法’先锋基层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工作联系点、基层司法所双向联系点,并对9项“五‘法’先锋基层行”党建品牌创建指标进行量化,明确责任单位和牵头责任人。
三是将“五‘法’先锋基层行”任务指标与司法行政日常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常态化督导党员干部对分解任务完成落实情况两次。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润乡村四季亲子游”“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普法宣传活动20场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3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99件。
23.支部工作机制不合规定。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支委会、“党员一刻钟”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6次,进一步提高支委的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二是4月18日,县直机关工委对我局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评估,未发现具体问题。5月局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自查,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三是5月22日,对相关支委成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切实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支部会议33次,其中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28次,委托他人主持召开会议5次。
(十一)干部任免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24.干部任免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5月7日,局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党组领导班子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任职回避工作的政策理解。二是修订《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行)》,明确利益冲突回避,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三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及会前明确议题等相关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其中需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的会议16次,均严格按要求落实了列席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回避制度2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会议全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议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4527204;邮政地址:祁门县祁山镇新兴路514号,邮编:245600;电子邮箱:qmsfjbgs@126.com。
中共祁门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