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1-14 16:45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5月29日党组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并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早会学习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规则,5月8日制定印发本单位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12个,中心组成员制定个人自学清单。自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集体研讨5次,均落实“一学习一专题”;三是确定办公室专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及时发布学习通知和学习资料,整理完善学习档案12期,学习秘书对学习内容与学习专题关联性进行审核,学习内容与学习专题关联性均较强,学习秘书对学习专题与研讨专题一致性进行审核,20份研讨材料学习专题与研讨专题均一致。

2.针对“学思悟贯通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制定的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6月2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振权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大团结上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9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爱晖同志领学《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等,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深入学,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在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单位内部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带动了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了整个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二是在4月18日、6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开展了“双随机”学习交流研讨,3份研讨材料结合工作实际,主题突出,质量较高;三是2025年8月1日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时任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6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严格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传达学习上级要求;二是安排具体经办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接,全面了解掌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及流程,第一时间与党组成员沟通交流,拟定方案、征求各单位意见、准备材料、召开会议、拟定整改清单等;三是会前领导班子及成员、分管领域股室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25人次,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材料初稿,并按照流程审核。两次民主生活会均按照组织要求落实到位,10份材料未发生照抄照搬问题;四是2025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具体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

1.针对“‘四好农村路’建管养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市局通报问题落实整改。2021年实施的祁凫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未灌缝,已于当年按照要求进行灌缝处理;2023年实施的祥里至洪村联网路平整度不达标、黄谢路和彭历路深度不均匀问题,已委托第三方检测,路面平整合格度为86.7%,并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对胡家路立柱基底金属壁厚合格率不达标的经整改后进行重新检测,均已达标;梓口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达标,已加强钢筋保护层检查,保护层垫块严格采购标准化构件;针对2023年日常养护问题,已下发清沟疏涵活动文件,对全县乡村道路桥梁尤其是对小溶路、Y740樵溪路、W403黄丰路等路段水沟、路肩、边坡、杂草进行了清理,对各乡镇公里碑、桥铭牌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缺失和损坏的及时完成更换和补充;二是已逐步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控制度,建立《祁门县农村公路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2025年实施的6座危桥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发现挡墙混凝土表面不平整、挡墙模版内垃圾未清理、钢筋焊接不符合规范、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未到现场等14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针对2023年市“四好办”抽查祁门县5条农村公路,发现存在部分路段保洁不到位、局部路段路肩杂草、水沟清理不到位问题,已对19条县道尤其是对小溶路、Y740樵溪路、W403黄丰路等路段水沟、路肩、边坡、杂草进行了清理,并下发清沟疏涵活动文件,进行整改。针对安防设施不齐全,于2024年实施祁门县安防工程,项目里程79.054公里,项目总投资2119.5万元。针对乡村道路专管员巡查日志不完善,内业资料归档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于3月14日召开2025年祁门县农村公路养护暨路长制道路专管员培训会议,进一步指导镇对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于4月27日至4月30日,对乡镇管理养护及路长制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经2次综合抽查,乡镇专管员巡查日志均按时填写,内业资料整理规范;四是2025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党组成员、副局长对中心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客货邮’融合发展不力,推进三级物流体系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解决村民到乡镇服务点寄快递问题,目前上行快递收功能完善的有50个,寄功能完善的有5个,收寄功能均完善的有5个站点;二是4月24日,我局与县邮政公司开展工作对接,重点就县邮政公司与县内三通一达、极兔等快递企业的合作事宜进行了沟通。目前,县邮政公司已与上述快递企业完成深度对接并达成一致,合作合同已签订,韵达快递已由邮政统一派送。同时,已与3个乡镇快递网点签订配送合同,其余乡镇的配送合同正陆续签订中,现城区已通过邮政统一派送;三是8月12日,我局组织县公交公司、邮政公司召开客货邮合作协议专题会议,推进客货邮合作事宜,会议指出由双方企业先行选取合适线路开展合作,目前已有客货邮线路8条,现正协商安凌至县城的新客货邮线路开通。我局将协调解决合作中的相关问题,推动我县客货邮融合发展不断完善。

3.针对“巡游出租车、公交车运营监管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4日深入公交企业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客运驾驶员法律意识,明确驾驶员营运责任,规范运营行为;4月22日召开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培训会议,规范驾驶员营运行为并签订规范运营承诺书46份,强化司机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合法营运,整改后未出现票价执行不规范问题;针对运营不准时问题,5月至9月12345共有6件投诉,仅有1例为公交提前发车问题,同比下降50%;针对公交车到站不停靠问题,5月至9月受理12345相关投诉件9件,经核查,公交车均在站点停靠,因群众不在站点等待,故为不合理诉求;7月24日我局前往公交公司开展汛期暑期安全及公交服务专项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同时督促巡游出租车、公交企业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驾驶、服务质量等培训,持续提升驾驶员合法营运和服务意识(公交公司每月开展培训,4月学习《优秀驾驶员应具备的服务技巧》、5月学习《公交微笑服务 流动车厢里的文明密码和情感纽带》、6月份学习《公交驾驶员“零投诉”实操指南、7月份学习《公交驾驶员夏季服务指南》、8月份学习《公交驾驶员等候跑来乘客的工作方法》,出租车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相关宣贯,9月份学习《公交驾驶员的基本礼仪规范》;二是常态化开展出租车路检路查行动20余次,4-9月,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出租车102台次,从县内同比来看,今年1-8月受理出租车工单8件(包含12328和12345)、网约车2件。去年同期为25件,同比下降68%。从受理情况来看,祁门县受理量与区县相比,位居倒数第二(仅次于黄山区1件),歙县67件位于区县第一。今年1-4月份处罚出租车7起,5-9月处罚出租车3起,下降百分之57.14%,同时在县域内开展祁门县出租车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共收集问卷13份,满意度达100%;三是已于9月30日印发《祁门县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参照市交通运输局《黄山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现《黄山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实施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待印发,同时统一更新车身车内价格公示标贴,并在车内粘贴乘车明白卡;四是开展《祁门县高铁站及景区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高铁南站交通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对接高铁站,增设“彩虹地贴”,按颜色区分公交、出租、网约车接驳方向,对产生于高铁站不打表的投诉,在处罚的基础上,通报住建部门,视次数实施出租车禁入高铁站经营1个月、2个月、6个月。

(三)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落实‘七个纳入’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针对“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落实保密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针对“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针对“法规制度要求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在7月16日党组会上进行反思;二是已于5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主体责任书8份;9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典型案例、总结1-8月的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工作;三是安排具体经办人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3月17日前往应急管理局、3月26日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交流学习,咨询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四是对局属各二级机构、股室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梳理,已排查19个廉政风险点上报,拟定49条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台账,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集中观看《抓好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视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要求更加明确,主体责任意识更加强化;二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了“一岗双责”谈心谈话10余人次,将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和工作岗位相结合,做到及时谈话提醒,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在8月4日中心早会学习上,党组成员、副局长在部署工作时强调“四风”问题,在9月9日关于做好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抽查工作会议上党组成员、副局长强调反腐败工作。

3.针对“教育监督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比讲重”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以学促谋”工作计划,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坚持“同读一本书”,每季度带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书籍并开展交流研讨;观看教育警示片10部,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政策文件,累计组织集中学习30次,参学500余人次,专题研讨7次;领导班子共查摆9个问题,7项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项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5月15日开展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查摆问题22个,撰写学习研讨材料22份;组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1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余次,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得到强化;三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信群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分别于5月15日、9月10日对下属二级机构开展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均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

(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针对“招标文件、合同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21年至24年22座危桥改造项目,养护工程9个,完成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13个、联网路项目1个,未发现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类似问题;二是已组建祁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技术评审咨询验收专家委员会,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文件、公告、合同等进行审核,对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查,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2025年养护工程、2026年伦叶路危桥改造、祁红茶旅风景道项目、S226线大坦至县城段灾毁恢复工程等5个项目均召开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时传达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时同步审查合同内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改完毕;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2025年实施的6座危桥改造工程,2个养护大中修项目,4个预防性养护项目,均未出现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四是7月21日,召开中心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得到提升;五是针对祁门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外中桥),其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问题,2025年11月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已对该项目技术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针对品质示范路创建沙溪路工程,其招标文件要求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保证金为扣留3%工程款,但合同中表述为决算审核结束后付至审计总款的100%问题,2025年11月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已对该项目技术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针对“工程项目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祁门县滩下桥危桥改造工程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2025年6月25日该项目负责人做了书面检查;二是梳理了2023年至2025年项目,共有四个项目,均已按照规定由党组会议研定;三是已严格按照变更程序执行工程项目,2025年提前实施6座危桥改造工程,孟家桥、新庄桥、九龙庵桥、余联里桥、下中堂桥及许街桥,变更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确定,未出现工程项目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类似问题;四是已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会,主要学习《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3.针对“项目延期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1年祁门县南门桥、港上桥改造工程项目延期手续不全问题,2025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已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全面梳理2021年至2024年项目22座危桥改造项目,9个养护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13个、联网路项目1个,均未发现其他项目延期手续不全类似问题,2025年养护工程、2026年伦叶路危桥改造、祁红茶旅风景道项目、S226线大坦至县城段灾毁恢复工程等5个项目已召开招标文件审查会,明确计划工期一致,经审查后,已形成审查意见记录并整改,2025年实施的所有项目,2025年实施6座危桥改造工程,2个养护大中修项目,4个预防性养护项目未出现项目延期手续不全等类似问题,后续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延期审批程序;三是已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项目延期有关规定。

4.针对“工程价款结算税率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税率补交税款,目前税款已补交完毕;二是排查2021年至2024年40个项目,除该两个项目外,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开票方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在结算工程款时加强审核把关,明确开票方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一致,未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在7月21日召开中心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四是2021年历杨路、平芦路水毁工程项目主办技术员在6月25日做了书面检查,2022年祁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炼新路)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6月25日做了书面检查。

5.针对“项目结算支付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7月4日已到施工单位对接,施工单位同意退回复审核减额工程款,财务股于2025年7月4日将收取退回款的收据开出交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7月11日转账。

(三)财务管理不严格

1.针对“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局党组在7月16日党组会上进行反思;二是在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早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厉行节约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文件精神2次;三是提前规划落实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四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自查2024年、2025年值班支出,未再出现上述问题。

2.针对“标准发放编外聘用人员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纠正超标准发放问题,对超标准发放的编外人员工资进行了核算清退,确保资金合规回流。按规定标准重新核定并签订聘用合同,发放编外人员工资,当前工资发放均符合政策要求,无超标准情况;二是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全体编外人员薪酬档案进行梳理归档,实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便于查询和监管。组织人事、财务等相关人员开展政策培训2次,强化合规意识,提升按章办事能力;三是长效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将编外人员薪酬管理纳入日常巡察范围,定期自查自纠,未发现超标准发放行为;四是财务股负责人在2025年6月26日做了书面检查。

3.针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追回职工欠购房款9万元。下一步计划:1.发送缴款通知书给已故职工家属,限期缴款,逾期未缴款,已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2.已将一运公司资产及股权占有情况行文,准备上报县政府,政府批示后,我局再同县国资委对接,启动一运公司资产拍卖程序,待资产处置后收回我局垫付费用;二是避免垫付行为,同时定期清查欠款,及时收回垫付款。

4.针对“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管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1月起,局属各二级机构财务并入局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管理,局机关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得到加强,未出现白条入账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今年以来,按照事前事后报备要求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报备7次;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人员系统学习了固定资产处理流程,业务能力明显提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处置固定资产;四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现超限案件,若出现超限行为,将严格制作超限卸载物品记录清单,详细登记超限卸载物品;五是自巡察整改来,报废了2台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程序,按财政规定进行集中报批处置,未再出现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

(四)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实

1.针对“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13次。6月20日,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测试,在岗24名执法人员参与考试,平均分94.7分;二是除皖黄祁交罚〔2023〕1000040号案件中,案卷卸载证明图片资料无法补齐与皖黄祁交罚〔2024〕1000034号案件的询问笔录因程序原因无法补充外,其他问题均已更正并补充完毕,已找相关办案人员问话,并已通知案件当事人说明原因,当事人表示理解;三是5月19日邀请司法局专家指导并评审大队案件10份,立即整改问题5处。截至目前,已自评2023年卷宗86 份、2024年卷宗141份、2025年卷宗50份,发现问题6处,均已更正。根据自评结果,2023年优秀卷宗占比 38.3%、2024年优秀卷宗占比56%、2025年优秀卷宗占比预计达70%以上,卷宗制作水平得以提升;四是截至目前,案卷评查与审核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办案人员责任心显著增强,2025年以来的案卷全部按照法制办公室与案件中心双重审核制度进行审核;五是针对皖黄祁交罚〔2023〕1000040 号案件中,案卷卸载证明图片资料无法补齐与皖黄祁交罚〔2024〕1000034号案件的询问笔录因程序原因无法补充问题,2025年11月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针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班子联系支部安排,及时督促指导支部工作,截至目前党组成员督促指导联系支部工作累计24次,督促支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机关党委已于4月10日召开2024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暨党建工作会议,局机关支部3月19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9次,上党课3次;管理服务中心支部3月13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8次,上党课3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月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8次,上党课3次;三是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工作指示下发各支部党建工作提示单9份,指导下属各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于5月21日抽查下属四个党支部工作,发现问题5个,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5月26日早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通过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及相关干部对《守则》和《条例》中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程序有了更系统、更精准的理解,特别是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选拔了3名中层干部,选拔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选拔过程中做到本人回避,全程纪实。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一)县委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抓整改韧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抓整改韧性不足问题,局党组在7月16日党组会上进行反思;二是在3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同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4月14日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5月29日党组会上听取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召开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会议4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定期听取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2.针对“抓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9日邀请司法局专家到大队指导,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大队立即开展问题案件核查工作,核查发现皖黄祁交简罚〔2023〕1000082号案件中2023年11月13日并不是在收集证据,而是在添加超载车辆卸载货物的案件闭环材料,现已全部更正完毕;三是自整改清单运行以来,大队共梳理各类问题9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项,整改完成率达100%。相较于以往“零散式”整改,整改效率得到提升,且整改质量显著提高,所有已销号问题经“回头看”复查均未出现反弹,问题解决的彻底性得到保障;四是针对2023年省道326祁门超限超载检测站劳务费用支出仍用白条入账问题按照规定补开劳务费发票问题,2025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已对省道326祁门超限超载检测站站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4515855;电子邮箱:821906354@qq.com。

中共祁门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党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