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5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大坦乡大中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大坦乡大中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存在差距
1. 针对“学习教育抓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二是坚持执行“会前学习一刻钟”制度,通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21次;三是2024年党员大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制定党纪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学习10次,在此期间,组织党员个人进行自学;四是对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制定了党史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自学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利用党员微信群推送党史学习教育知识,在村党支部、流动党员群内分享视频、党建文章等学习内容20余次,巩固学习成效,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交流研讨44人次,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展开;五是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三农”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六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支委会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累计98人参会,交流研讨48人次。
2. 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二是利用“会前学习一刻钟”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的“会前学习一刻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21次;三是2024年党员大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学习10次,在此期间,组织党员个人进行自学;四是对党史学习教育档案材料进行回头看、再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自学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交流发言44人次,通过微信群向党员发送党史学习内容6次。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3. 针对“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二是2024年8月6日合作社理事会议、10月10日村民代表大会、12月5日村“两委”会、12月6日村“两委”扩大会议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知识;三是组织村“两委”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通知一次;四是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下组入户宣传河长制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1261人次,在全村5处竖立严禁倾倒垃圾的标语提醒村民;五是组织党员对大坦河河道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河道没有垃圾。
4. 针对“茶园绿色防控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6日、10月10日分别在代表大会和合作联合社理事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知识;二是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发展生态茶园是祁门茶产业发展的迫切性;三是对茶园进行16次绿色防控巡察;四是入户宣传茶园绿色防控要求,与村民签订联合承诺书9份,所有茶园均扦插粘虫黄板;五是在2025年2月26日村民代表大会上学习《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并部署茶园绿色防控工作;六是2025年3月20日召开小岭下、黄梅岭2组户长会议学习《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并推广“大坞”茶叶种植模式,禁止茶园使用化学农药。
5. 针对“村集体产业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7日支委会、2024年5月14日“两委”会、2025年2月26日代表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共11次;二是依据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本村发展计划;三是2024年9月2日召开村两委会结合村实际发展情况,讨论分析后制定了2025年—2026年的项目库;四是我村在烟草采收之后,积极推进晚稻种植增收9341.8元,为烟稻轮种田租、务工为村民增收127463元;五是参加2024年休宁县龙田乡箬叶种植加工、2025年休宁县苞芦松产业考察学习产业发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6. 针对“支出凭证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二是村财务人员参加村级财务交流学习1次,乡政府财务知识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建立大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五是针对2020年集镇路灯、自来水修理等劳务费1800元,未开具劳务发票做了说明,于2024年10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报账员进行谈话提醒;六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村共有16次务工财务支出,每笔支出均有务工记录、做务工工资发放表发放。
7. 针对“土地流转协议租赁期与实际租赁期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村所有土地流转协议进行逐一梳理和核查,经查,安徽路桥德上高速池祁11标项目部(甲方)与祁门县大坦乡大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乙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由于甲方因施工需要堆放材料与乙方协商,乙方愿意将土地出租给甲方堆放材料,因甲方考虑堆放时间无法确定,故约定三年时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然而甲方的工程加速2021年12月份结束,故实际租赁期为一年;二是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三是2025年1月6日在乡政府四楼会议室参加大坦乡财务知识业务培训;四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我村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租赁期与实际租赁期一致。六是2024年10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报账员进行谈话提醒。
8. 针对“没有实行资金直达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二是村财务人员参加村级财务交流学习1次,乡政府财务知识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针对2023年9月份支付大屋里组道路拓宽项目,找到施工人员毕学云、方进发、方成发、吴秋胜确认他们当时收到方二龙垫付的资金7669.8元并出具收条;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村共有16次务工财务支出,每笔支出均有务工记录、做务工工资发放表发放。
9. 针对“收入事项记载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二是村财务人员参加村级财务交流学习1次,乡政府财务知识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2024年以来,我村共有31次收入均已明确记载用途事项;五是针对2022年12月大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帮助溪头组吴坚强农户销售农产品黑木耳九斤收入720元没有记载收入用途事情的情况说明。
10. 针对“支出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5日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二是村财务人员参加村级财务交流学习1次,乡政府财务知识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对当时“七一”活动材料回头看,向财务提供当初的活动方案用于归档。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
11. 针对“合同关键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7日组织村“两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验收等内容。二是2025年1月22日组织村“两委”学习黄山市发展改革委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针对巡察以来我村的项目合同进行梳理,均增加了补充协议;五是对近年来的项目合同进行排查,八个项目均无无质保金、无质保时间和无付款方式,乡村两级对八个项目进行重新验收,验收结果均合格。六是2024年10月22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村委开展谈话提醒。
12. 针对“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2日组织村“两委”学习黄山市发展改革委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二是2024年7月5日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溪头组小岭下组惠民楼修建工程、公墓提升等5个项目均符合程序;四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并建立监督记录表,如溪头组小岭下组惠民楼修建工程进度,山背坞节点提升工程施工是否达标,山背坞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是否符合标准,大中村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按要求执行,大中村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材料是否达标等,监督结果均合格;五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13. 针对“项目验收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2日组织村“两委”学习黄山市发展改革委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验收等内容;二是2024年7月5日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三是针对2022年2022年溪头自然村整治项目和山背坞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验收没有隐蔽工程验收的事情做情况说明,并找到当时的验收图片;四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溪头组小岭下组惠民楼修建工程、公墓提升、山背坞污水处理、山背坞节点提升、大中村水毁修复工程与大坦护岸修复工程等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五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并建立监督记录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并建立监督记录表,如溪头组小岭下组惠民楼修建工程进度,山背坞节点提升工程施工是否达标,山背坞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是否符合标准,大中村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按要求执行,大中村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材料是否达标等,监督结果均合格;六是大坦乡党委书记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14. 针对“未按审计价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5日组织村“两委”及合作社理事成员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大坦乡村级财务制度》共4次;二是村财务人员参加乡政府财务知识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大中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四是针对巡察整改指出的问题,已对超发的资金进行追缴,退回村级账户46.66元;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村共有5次项目财务支出,均按程序支出;六是2024年11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报账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5. 针对“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员对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2025年1月7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召开流程,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四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作了班子检视和个人检视,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2025年2月26日按照相关流程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联村领导洪烨参加会议,会上支部班子开展对照检查、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开门见山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96条;五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
16. 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7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召开流程,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素质;二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2025年2月26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按照相关流程开展,会上支部班子开展对照检查、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2025年3月5日支委会上通报;四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
(二)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
17.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在2024年1月26日村民代表大会、2024年7月1日在支委会上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在村“两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次;二是2025年2月25日村“两委”组织学习《中共祁门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2025年工作计划;四是2024年10月29日、2025年1月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村党总支主体责任;五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2025年度村党支部书记对村“两委”成员“一岗双责”谈话,共谈话4人次;六是2024年10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谈话提醒。
18.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按照制定2024年度党课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要求上党课三次;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自整改以来,本村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6次、党小组会33 次、党员大会7次;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党小组会议对小组内党员做了工作部署以及讨论研究党内事务;六是2024年11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
19. 针对“村“两委”队伍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补选廖刚交叉任职支委委员;二是2024年7月30日开展大中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候补工作,通过补选陈玛丽交叉任职村委委员;三是通过“乡聘村用”的方式聘用汪翠霞和程潋到村工作;四是将汪翠霞和程潋列为大中村村级后备干部人才清单;五是完善村“两委”成员职责分工;六是2024年11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
20. 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8日组织村“两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12月10日村“两委”学习“四议两公开”有关制度;三是2024年一事一议项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党员参与发表意见;四是2024年本村公示公开内容共40次,其中村财务内容16次,党务公开内容7次,村务内容17次。
21. 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乡政府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2024年7月2日大中村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四是对支部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梳理,复印归档所有材料;五是2024年11月21日对胡某灵、许某理政审的问题重新履行政审程序,经政审符合政审要求;六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林永清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邹黎明同志开展谈话。七是2024年10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对村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2. 针对“党员发展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乡政府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2024年7月2日大中村支委会、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补齐胡某武、许某理2人的发展党员材料;四是对发展党员汪翠霞的材料进行梳理查看,未发现有类似问题;五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林永清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邹黎明同志开展谈话。六是2024年10月15日大中村党支部书记对村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3. 针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4年10月21日参加党建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2025年1月23日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会上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2024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大坦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会上邹黎明书记汇报了一年以来党支部和大中村的发展情况及2025年的打算,党员汇报了在外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的情况,对于党支部和村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交流,联村领导洪烨发表了讲话;四是依据党员管理制度对全村党员摸排,发现本村现有流动党员8名,建立流动党员台账,由在家党员担任流动党员联系员,按要求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者“一对多”沟通交流,时刻了解其思想动态;五是利用微信在流动党员群内分享视频、党建文章等学习内容15次,邮寄学习材料4人次,确保流动党员及时学习党组织安排的教育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流动党员沟通交流35人次,时刻了解其思想动态;六是2024年10月15日大坦乡党委书记依据巡察整改问题对大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5155996588;邮编:245600;电子邮箱:65062816@qq.com。
中共大坦乡大中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