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9日至6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祁门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祁门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 针对“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共6次。二是2024年10月15日、2025年3月14日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的精神,并对“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024年完成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三是班子成员曾桂芳、林慧玲在2024年11月15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专题进行研讨发言。四是班子成员曾桂芳、林慧玲于2024年10月15日在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反思学习中的不足,不断提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五是于2025年1月对基层红十字会和会员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结果与乡镇反馈一致。
2. 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14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共6次,班子成员曾桂芳、林慧玲于2024年11月15日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2024年9月3日针对遗体器官捐献重难点工作前往池州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2024年10月24日前往安徽省皖南医学院、2024年11月14日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进行专题调研共3次,针对博爱家园、应急救援队建设等热点问题2024年11月14日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2024年12月2日前往黄山市红十字会进行专题调研共2次,调研后于2024年12月建立三里街、内河街、七里桥、西街社区的博爱家园,完成1例器官捐献,成功完成遗体器官纪念墙建成。三是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骨干志愿者座谈会,专题讨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精神心得。座谈会中,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分队、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分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分队队长对此次会议发表了学习心得,同时向志愿服务团队成员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国际献血者日、国际红十字日等志愿服务活动中依规依法尽职尽责做好志愿服务。
二、履行“三救三献”职责不到位
1. 针对“应急救援能力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问题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4日主动请示县委、县政府,目前处于和领导申请沟通阶段。二是于2024年12月2日发布救援队员招募公告,从社会层面广泛吸纳救援人才,并联合消防、教育等力量,于2024年12月16日由红十字会牵头发文成立祁门县红十字救援队,救援队有救援队成员13名,分别来自于消防大队、蓝天救援队、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于 2025 年5月开展针对救援队员的应急救护普及性和救护员培训,同时根据救援队成员从事所在行业及相关特长等实际情况,在立足于自身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召集成员们分批分次随机参与到侧重点不同的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及救护员培训中,部分救援队成员于2025年3月2日实施失踪人员搜救工作。三是根据安徽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红十字系统救援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皖红办〔2024〕60号)精神,对队内队员进行档案细化管理,保证一人一档。四是于2025年1月3日邀请市红十字应急救援专业师资陈海燕老师对救援队队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在2025年1月8日、1月19日对救援队员开展专业培训。
2. 针对“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不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4日多次积极主动与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目前正处于沟通协调阶段。二是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1月24日在祁门一中高三应届毕业生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3场,于2024年6月12日对安凌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卫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1场,于2025年5月13日对党校培训班学员开展1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三是迈出教育部门门槛,于2024年12月16日与祁门红茶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并于2024年12月17日为祁门红茶集团全体职工开展以心肺复苏、创伤包扎、气道异物梗阻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护普及性培训。四是利用人社局稳就业促就业培训平台,于2024年10月22、23日对我县经开区工作人员及格瑞特有限公司开展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2场,受训120余人次。持续推进救护员培训工作,于2025年6月走进箬坑乡民宿,为民宿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实用性的急救培训,于2025年5月份,依托红十字博爱家园社区和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在社区群众和青干班学员中共开展了4场应急救护普及性培训。
3. 针对“人道救助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期间,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关于捐赠资金组织协调分工工作会议2次,将定向捐赠资金使用的督导和检查列为卫健委重点风险排查。二是向县财政部门报告,与祁门县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学习其他区县工作经验,于2024年12月5日成功设立捐赠专户1个;根据省市红十字会关于捐赠款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级财政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捐赠资金的拨付。三是加强干部财务知识培训,2024年9月14日、10月15日共开展全体干部财务管理、捐赠物资管理知识学习2次,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水平;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如非税、预算及对应业务股室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捐赠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如2024年烟草局定向捐赠小路口胜利村食用菌玉米轮作种植基地项目3万元,在收到捐赠款及拨款所需票据的一周内,按照合同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位。
4. 针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2024年新建立内河街、七里桥、三里街、西街4个社区博爱家园张贴遗体器官捐献环节宣传海报4张,展板8个。2024年底,我县通过器官捐献公众号等网络登记方式成为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人数新增8人。二是2024年11月16日、23日组织社区内志愿者对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进行回访、慰问2次。三是选派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遗体器官捐献分队队长谷君阳于2024年10月24日前往皖南医学院学习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具体流程。四是2024年12月17日积极与县医院ICU负责人联系和沟通,并于当日设立ICU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台1个,落责到ICU主任,和宣传志愿者胡柳仙(县医院护士)每季度积极了解ICU病人遗体器官捐献意愿情况,于 2024 年完成1例器官捐献。五是通过每月20日无偿献血车服务对居民发放宣传单页1000余张,利用世界急救日、艾滋病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页500余张。
三、监事会未履行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3日印发《祁门县红十字会监事会指导督导基层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和《祁门县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招标采购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有监事参加。二是通过召开第三会员代表大会、三届二次理事会严格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学校,委派监事会成员祁门县实验学校教师黄王来于2024年9月10日为祁门县实验学校初一新生开展红十字普及性培训。三是于2024年11月15日向卫健委党组汇报祁门县烟草有限公司定向捐赠小路口镇胜利村乡村振兴资金具体情况以及年度考核任务进度,目前捐赠资金已经已向财政局申请拨付并于2024年12月5日、9日邀请一名监事参与小路口镇定向捐赠、应急救护情况,进行检查。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定向捐款没有按捐款协议书拨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10月15日召开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捐赠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和制度学习会议2次。二是对祁门县烟草专卖有限公司定向捐赠小路口镇胜利村资金召开专项工作会议1次,强调捐赠款项具体细节要求和时间限制,捐赠方因需要开具捐赠电子票据,根据财政局相关规定,捐赠款项需先上缴非税系统,经与财政局非税股、预算股、国库及对口股室申请后方可办理捐赠资金拨付手续,同时根据捐赠协议书中相关规定“红十字会应于收到财政局拨付此捐赠款项至本单位账户后10日内打款给受捐方”要求,在受捐方满足协议内容相关要求后,立即在2024年12月9日向财政局提交申请,目前款项已进入拨付程序。三是通过积极开具捐赠函的方式畅通捐赠方(祁门县烟草专卖有限公司)和受捐方(祁门县小路口镇胜利村)的沟通,保证捐赠无阻碍,不停滞。四是2024年12月5日、9日邀请监事会对小路口镇定向捐赠拨付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该笔资金已定向按期拨付。
2.针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10月15日召开财务专项工作分工会议2次,规定捐款资金走向及专项资金拨付具体工作由林慧玲分管、李欣负责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合理分工、专人专责。二是于2024年9月14日、10月15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次,切实通过学习省、市捐赠合同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于2024年11月22日申请卫健委监督、检查1次,对急救包采购合同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未发现超标准支付问题。
五、未开设受赠资金银行专户、未设专账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5日成功申请红十字会捐赠专户1个,专户专账管理,明确捐赠账户用途,建立捐赠专户手工账,完成8笔记账凭证的录入,捐赠专户使用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二是于2024年9月14日、10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2次。三是2024年11月28日、12月10日通过卫健委规财股对红十字会捐赠专户就小路口镇定向捐款管理和监督2次,并及时反馈监督结果,督查结果为该定向捐款符合财务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五、基层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利用无偿献血车进乡镇服务活动开展“三献”宣传工作19次,协助卫健部门完成2024年无偿献血考核任务,新增12名造血干细胞入库登记志愿者,新增8名线上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于2024年9月23日、10月27、11月6日针对性前往闪里镇、塔坊镇、祁山镇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家庭进行慰问。二是于2024年9月2日、11月20日为祁山镇、安凌镇开展以心肺复苏、创伤包扎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护普及性培训2场,受益人数200余人。三是充分发挥芦溪乡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024年祁门县第4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黄杰的带头示范作用,制作造血干细胞宣传海报张贴在各乡镇醒目处,积极动员安凌镇邀请黄杰开展捐献经验分享会,于2024年12月24日成功申报2024年度县、市见义勇为奖,激励更多乡镇工作人员加入到红十字会“三献”队伍中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4516059;邮编:245600;电子邮箱:645340266@qq.com。
祁门县红十字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