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至1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祁门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原祁门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祁门县乡村振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已集中学习6次,党组书记审核研讨材料2份。二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问题,组织局党组成员围绕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等内容开展书面学习、集中学习等学习共计13次;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交流研讨1次,撰写心得体会3份。三是先后赴乡镇开展工作督导2次,反馈4个大类193个问题,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5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9次,增强了全局干部在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2大方面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二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份,并对乡村产业发展调研中发现的4个问题,提出4条意见建议。三是4月22日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针对3个重点问题,制定解决措施6条,重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2021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项目拟定入库、计划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直接提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时存在项目资金支付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学习4次。二是已完善《中共祁门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项目拟定入库、计划安排和资金分配方案纳入党组会研究。三是将项目资金支付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内容,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101项,其中研究资金项目类事宜24项。
3.履行职责不到位
(4)针对“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制发《祁门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10项。二是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围绕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测、帮扶政策等内容培训40人次。三是针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在全市排名第6名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会、推进会以及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部署会等会议9次,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和推进,2023年在全省考核中取得考核“好”等次。四是印发工作提示单6次,对重点工作进行提示。五是对18个乡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2次,反馈4个大类193个问题,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5)针对“日常督查督办不够,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9日—8月2日对防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等内容开展年中督查1次,9月11日—13日开展“一链三单”任务督导1次。反馈4个大类193个问题,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将两次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围绕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测、帮扶政策等内容培训40人次。三是印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政策“明白纸”、4万余份,网格化监测手册2500份,全面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四是4月11日—12日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填写核查表35份,反馈问题3个大类6个问题,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6)针对“项目统筹谋划安排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祁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规程》,规范项目入库、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项目退回情况。二是4月9日召开项目培训会,对《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祁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规程》等项目资金政策文件进行学习。三是于8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开展2024年度四季度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精准谋划下一年度项目。四是于8月30日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召开项目库建设初审会议,完成项目审核总计607个资金总额约3.3亿元,审核不通过项目26个资金资金约0.3亿元。
(7)针对“项目跟踪问效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祁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定期对各类资产开展日常管护。印发《祁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规程》,6月份以来开展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光伏电站管护情况排查工作,发现管护不到位问题2个、资产收益不到位问题2个,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1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涉及产业项目232个,资金20023万元。三是联合县财政局成立专项核查小组,于4月10日至4月12日对全县18个乡镇的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发现项目实施方面问题3个、资产管理方面问题4个、联农带农方面问题2个,并印发核查情况通报,目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8)针对“‘防贫保’工作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镇、村发放“防贫保”综合保险实务手册,并分片区创建专项工作群,在群内上传“防贫保”综合保险实务手册电子版。二是于2024年4对全县111个行政村协保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排查每村均配备了能正常履职的协保员,同时完善了协保员管理台账。三是布置“防贫保”投保全覆盖任务,以周为单位通报各乡镇保费收缴进度,督导乡镇加快推进工作,全面实现了2024年“防贫保”参保率100%的工作任务。
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9)针对“落实专题会议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0)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5.保密工作责任压实不够。
(11)针对“责任传导和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未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未严格履行派生定密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12)针对“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2次。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4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党建工作,6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记录内容精炼、详实、准确。三是针对岗位职责和岗位风险点开展一岗双责谈话,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由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话,党组书记完成谈话内容审阅6篇,完成谈心谈话6人次。
(13)针对“开展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机关各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体学习14次。二是通过以干部职工会议、党员大会的形式通报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目前通报反面典型案例10余次。已组织6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吹冲锋号3》《忏悔与警示2》《镜鉴家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三是制发《祁门县乡村振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巡察反馈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次、集体学习研讨3次,参加交流研讨发言8人次。
(14)针对“落实‘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在局职工例会上学习《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二是所有报账凭证均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再经分管财务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最后交出纳审核支付。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账流程和支出审核审批程序。四是5月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近四年来会计凭证进行了全面排查,原乡村振兴局确实存在“一把手”审批部分财务支出情况,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后不存在该问题。
7.项目指导监管不到位
(15)针对“对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单位招投标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柏溪乡在(非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和凫峰镇招标时通过降低采购需求等问题,成立了乡村振兴项目指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管内容及工作职责,实地现场查看项目及材料5次,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现在(非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以及流标后以降低采购需求而确定中标单位的现象。二是组织本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围绕项目招投标等业务知识开展培训2次,帮助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增强各乡镇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程序的意识,促进招投标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对2024年批复的工程类62个项目建立《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招投标审核备案情况汇总表》,60万以上项目9个均已在公管中心或财政、发改委备案。
(16)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塔坊镇发现的工程委托造价代理和监理方为同一家公司情况,成立了乡村振兴项目指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管内容及工作职责,实地现场查看项目及材料5次,巡察反馈以来有造价代理和监理方的7个项目均未发现有为同一家公司现象。二是组织乡镇人员围绕《黄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开展培训,规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造价代理、监理一致及审计结果未备案等问题,提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知识短板。三是针对审计未备案问题,对62个工程类项目建立《2024年祁门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招投标、监理、审计一览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巡察反馈以来,通过完工报账的19个工程项目材料来看均有审计结果备案表。
(17)针对“项目管理费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3年支付的59.4万元项目管理费存在资金管理风险的问题,开展使用情况再排查,经排查未发现超范围支付。二是针对项目管理费出现预付、统付给委托代理方的情况,于4月10日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报账材料说明》,并严格审核每一笔报账金额材料。三是4月22日在调度会上针对项目报账材料等要求开展培训,提升乡村项目管理人员在报账材料审核方面的业务能力。四是巡察反馈以来,对2024年批复的工程类62个项目,建立《祁门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使用方向统计表》,已产生管理费项目19个,均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支付,未发生以全年委托代理、监理合同支付项目管理费等情况。
8.财务管理不规范。
(18)针对“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清算不及时,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对2023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算,结余24.64万元已于2024年1月底全部支出,已无闲置资金。二是2023年12月根据农商行测算2024年所需利息数安排资金63万元。三是2024年1月29日出台《关于印发<祁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是对历年资金开展清算,2018-2020年的闲置资金皆于2021年完成支出,已无闲置资金。
(19)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支付附件不全、差旅费报销超标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在局职工例会上学习了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制度。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凭证均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核再经分管财务同志签字审批最后交出纳审核支付。三是对于差旅费报销超标部分,已退回财政账户。四是对近年来的财务进行全面排查,特别针对差旅费及公务接待费重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问题。五是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原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0)针对“2020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而2020年、2022年、2023年8次研究党建具体工作中5次为研究支付结对帮扶资金;2名党员在预备期没有及时交纳党费,存在补交党费的情况(1名党员在2021年7月补交了2020年11月-2021年6月8个月党费,1名党员在2024年1月补交了2021年11-12月2个月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8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党纪党规学习工作,党组书记对议题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5次。三是印发《祁门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计划》,严格审议《2024年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11项、主要负责同志6项、班子成员7项任务清单,并定期推动落实。四是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已收缴乡村振兴局两个季度党费978.6元。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
10.执行职级晋升程序有偏差。
(21)针对“2022年11月2名同志晋升三级主任科员时,未深入了解考察其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晋升程序。二是利用2023年度考核及日常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局内8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三是对上轮巡察以来原乡村振兴局3名职级晋升文书材料开展排查,除上述2人外“陈君林同志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晋升文件材料未发现问题,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后,6月份农业农村局9名人员职级晋升均深入了解考察其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1.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22)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政策理论学习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抓党建意识不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欠缺、项目管理不到位、执行财政法规不严格’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加强了政策理论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意识、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管理、财政法规方面的业务学习。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全面反思,深刻剖析问题发生原因2个。三是以局党组名义及时召开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调度会、推进会共计5次。四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工作要点、督导方案等文件3份,印发《祁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规程》规范管理项目232个,上轮巡察12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4578566;邮政信箱:祁门县农业农村局,邮编:245600。
中共祁门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