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18 15:04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祁门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第3次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纳入学习内容,并于4月2日开展学习研讨,江瑞忠、汪华忠两位同志围绕讲话精神进行了口头研讨,程志权、储正茂进行了书面研讨。举办了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我与人民政协”主题征文活动,截至9月20日收到5篇稿件。二是制定了干部职工会学习计划,将各类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开展学习。4月2日学习了《习近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5月21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条例》,6月4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6月18日学习了《中共祁门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祁发〔2020〕7号),7月9日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召开的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各专委会暨功能型党支部制定了学习计划安排,有重点、有步骤地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策、中共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在开展功能型党支部、委员工作室活动时加强学习,各专委会结合活动开展学习14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开展座谈交流7次,有效提高了政协委员的思想理论水平。

(二)责任担当意识不强

3.针对“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党建强引领、带队伍、促履职。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在办公室主任会议及时安排学习内容,用最新理论指导工作;制定政协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每月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抓工作。支持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培训,办公室副主任洪琳4月份参加了市委党校科干班的学习。二是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及县政协党组工作要求,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了《县政协办公室2024年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和党组决策开展具体工作,提高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的能力,确保更好服务各政协参加单位履职。三是截至9月20日,召开主任办公会7次,除研究政协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以外,还研究了提案、社情民意等政协工作,对各专委会在开展活动、委员履职等方面需要办公室配合的工作进行重点分析,做好政协年度工作要点中各项工作的协调服务保障,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政协机关工作质量和实效。

4.针对“履职能力培训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年初政协全会上,县政协印发了《委员学习材料》和《关于征集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委员提交提案前认真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提案。各专委会暨功能型党支部将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纳入培训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并通过开展活动提升实践能力。二是会上各讨论组分组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政协章程》《提案和社情民意撰写知识》等学习活动,并座谈讨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近百条。三是今年以来,根据年初要点安排,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委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履职活动均邀请各专委会或相关的委员参加,截至9月20日,围绕企业科技创新、以竹代塑课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2次,报送县委、县政府专题调研报告2篇,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议8次,报送活动信息63篇。各专委会、委员工作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种调研视察、“微协商”“微监督”等履职活动26次,协调帮助解决问题16个,有效推动政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四是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129件,经提案委认真审查,立案121件,提案的数量和质量与上年相比均有提升。五是于8月20日开始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B类、C类提案开展回头看,截至9月20日,对符合条件的6件B类提案转为A类提案办理;C类提案因和相关政策不符或无政策依据暂无法办理。

5.针对“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来,年初全会上即印发了社情民意撰写知识供委员学习,政协召开的常委会议和机关例会上,主要领导逢会必讲社情民意,时刻提醒督促常委和机关人员带头积极撰写报送。专委会组织活动时把社情民意如何撰写培训纳入议程。二是通过在委员微信群内定期发送社情民意参考选题、按月分解落实到人、定期会议通报、专委初审把关等措施,广泛引导和激励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截至9月20日,除极少数农业农村委委员因履职能力受限未报送社情民意,其他145名委员共撰写社情民意信息161篇,经审核修改,报送省市政协65篇,其中《依法设立机动车辆报废保证金的建议》被全国政协采用;《关于推进我省药膳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建议》被省市政协专报采用;《关于破解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服务的建议》等9篇被市政协采用,1篇得到分管副省长批示,2篇分别得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批示,县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在全市区县排名前列。三是对委员报送的县级社情民意,经审查核实后,编辑14期采用27篇以《社情民意》专刊报县委县政府,其中23篇获得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对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县政协及时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取得联系,了解批示内容,及时跟踪问效,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撰写人。目前领导批转到部门的社情民意,相关办理部门都将办理结果作了口头或书面答复,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进一步发挥了社情民意“小信息”“大作用”。

(三)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6.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四)保密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8.针对“保密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9.针对“‘一岗双责’谈话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1日在支部学习会和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6月18日在支部学习会和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切实增强政协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谈话的有关规定,结合被谈话人的岗位职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6月底完成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科室人员之间的谈话。三是加强谈话后有关问题的跟踪督促,对谈话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发挥好谈话的作用。

10.针对“岗位风险点排查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1日在党员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拒腐定力”重要论述,6月4日县政协党组2024年第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24年)、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4年),切实提高政协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二是结合政协各委办工作岗位、运行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23个风险点,其中各专委会排查出11个。三是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3项,其中各专委会制定措施11项,扎实推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

11.针对“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4月16日,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培训会议,加强各项财务知识培训;5月29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会上学习了《关于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祁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祁门县政协机关财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批程序,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审核能力。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收款人与发票销售方名称不一致”问题进行核实,2020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共支出10笔,涉及3个收款对象,财务人员在未收到销售方提供的个体工商户复印件凭证的情况下,就将费用支付到经营者的个人账户中,存在财务凭证审核不严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县政协秘书长于2024年6月25日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把支出审核关。三是对今年以来实际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进行了再次核查,经查实没有此类问题存在。并在今后财务审核中严禁收款人与出具发票经营者不相一致问题发生,做到两者相一致方可付款。截至目前,单位各项支付完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四是组成财务审核小组,对2020年5月以来的原始凭证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12.针对“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6日,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培训会议;5月29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掌握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二是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将单位工会范围内的各项开支纳入“行政支出”会计科目下“工会经费”二级科目核算,准确完整反映工会各项支出。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进行核实,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将单位年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和职工体检费用原来错记“工会经费”科目问题,准确完整列入“行政支出”会计科目下“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二级科目核算。通过规范的会计核算,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四是规范各类经费支出,对2020年5月以来的会计凭证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七)办公室修缮工程管理不合规

13.针对“办公室修缮工程管理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9日召开主任办公会,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二是4月16日,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培训会议,学习有关招标采购政策,提升了财务人员的政策执行和审核把关能力。三是对巡察指出的“2022年政协办公室后续新增修缮工程投资(11021元),大于前期修缮工程投资(10198元)”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因人事变动,为方便集中办公,经请示县委同意,将原纪委一楼两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原统战部三间办公室分配给政协使用。因当时县纪委已搬离,而县委统战部办公室2个多月后才搬离,故出现两次对办公室进行修缮施工情况,在修缮过程中,对工程预算、决算都进行了主任办公会和政协党组会会议研究。四是成立工作专班,对2020年5月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八)党建工作不扎实

14.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机关支部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3次;党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观看二十大党章新知识点大家学系列视频等4次。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了党员素质。二是加大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2024年6月14日,邀请县直机关工委方厚来同志为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培训;9月13日,组织人员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通过培训,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有所提升。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按照“四强”党支部创建要求,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方面:(1)主题党日方面:制定了主题党日计划,在每个月的支委会上,都对主题党日进行研究,明确主题。(2)严肃党内生活方面:根据安排,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并于1月29日召开支委会,1月3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指出问题,提出批评意见50余条。1月30日党员大会上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评定,2月23日支委会会议评定民主测评党员等次,并在5月8日的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记录、专人管理,确保档案规范完整。

(九)功能型党支部成效不明显

15.针对“功能型党支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功能型党支部均将《祁门县政协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规则》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二是6个功能型党支部暨专委会、专委会委员工作室根据上级要求及委员特点,制定了学习计划及工作计划,重点就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关于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开展学习。三是6个功能型党支部开展了集体谈话,重点就加强理论学习、履行委员职责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委员的理论素养、履职意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四是6个功能型党支部结合专委会、专委会委员工作室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13次,形成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各1篇,报送社情民意4篇,提升委员调查研究等工作能力。五是每次活动时,均按照要求收集好通知、会议记录、相关材料等工作台账。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巡察整改不彻底

16.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4月2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4月29日在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8月20日在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形成工作闭环。整改过程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纳入政协机关支部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岗位和现实表现认真开展了“一岗双责”谈话;机关全体人员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并结合岗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重复出现问题。四是为确保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程及成效,县政协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机制,对本轮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分析调度,6月19日、7月16日、8月9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暨巡察整改分析调度会,对整改滞后的进行督促,完善销号管理,形成整改工作闭环。在7月16日会议上还传达了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中期督查反馈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各责任人逐一汇报整改事项完成情况,重点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具体推进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共新建制度2项,完善制度4项,从源头上加强工作规范和风险防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4527705;邮政信箱:文峰南路10号县委大院,邮编:245600;电子邮箱:qmzx4527705@163.com。


祁门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