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坊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05 10:22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6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塔坊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塔坊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例会、干部夜学、主题宣讲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50余次,主题宣讲3次。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题研讨,收集研讨材料60多篇。三是开展“青年干部上讲台”、实地教学、体悟实训等方式拓宽学习形式,参加人员30余人。四是深化“‘祁’心创未来”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祁’行周一见行动”,入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0余件。开展招引大提升,2024年为企业招工49人。五是印发《塔坊镇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塔坊镇各村2024年重点工作和产业任务清单》(塔发〔2024〕10号),明确工作方向。继续做深做实“响潭实践”、“塔坊日记”基层治理品牌,加大龙源和美乡村建设、阳光五零村建设等。

2.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针对“发展目标定位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5次,进一步增强加快塔坊发展的紧迫感。二是对2019年以来提出的发展目标进行梳理,通过走访调研,收到意见建议6个,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本届政府发展目标为2022年度党代会提出的“民富村强,景美人和的和美塔坊”。三是围绕发展目标,确定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主线,继续做深做实“响潭实践”、“塔坊日记”基层治理品牌,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加大和美乡村建设。四是积极开展高铁片区自然村整治及中模组环境整治,2023年以来拆除棚厕29个,完成改厕21个,改造提升节点7个,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五是对高铁片区用地情况进行摸排,阊江瓷厂50亩的存量土地已纳入县政府重点项目储备土地,待县里项目确定后,我镇将配合好项目实施。

(2)针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例会、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10次。二是完善村“两委”考核办法,将村集体经济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面压实村“两委”责任,特别是村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我镇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收益任务。三是研究制定各村年度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乡村振兴项目。2023年谋划上报项目14个,批准实施7个完工7个,其中产业类项目4个,批准实施1个。四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村集体经济收入调度会6次,2023年村集体经济完成510.02万元,收益完成250.66万,其中各村产业类收入31.52万元,相比2022年增长124.23%。五是落实各村产业发展方案,自巡察整改以来,响潭村、高源村利用村收益资金开展木耳种植、团建活动接待等。

(3)针对“推进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重点工作,通过干部例会、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共13次。二是进一步落实河长制,2023年以来镇村两级河长累计巡河833次,发现河道垃圾9处,并组织进行清理。劝离垂钓人员91人次,收缴地笼15个,渔网4副。三是针对乱埋公路沿线、中心村、重点区域等可视范围内硬化、白化墓摸排,发现问题9处,已建立“一墓一方案”整治台账,通过栽树绿化遮挡等方式整改9处;我镇公墓已建成,引导群众文明下葬。四是截至2023年底,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490.15亩已完成复耕复种;耕地图斑共63.91亩,已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五是充分发挥综治巡查队伍作用,增加巡查队员5名,开展非法捕鱼、乱埋乱葬等巡查80次。六是通过下发周重点工作提示单的形式推动重点工作,2023年以来,共下发周工作提示30份。

(4)针对“解决民生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干部例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论述,镇村两级干部对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等意识得到增强。二是为解决塔坊镇安全饮水问题,镇党委政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祁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塔坊段)已开工建设,该工程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建成后可解决我镇塔坊村、南光辉村17个村民组686户3124人和供水范围内的单位用水需求。三是经过县专题会议研究,塔坊镇原自来水厂产权评估已确认,产权归宿松县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是对全镇48个村民组农村饮水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发现问题3个,已实施安全饮水项目2个,解决131户499人饮水问题,群星村在建饮水工程项目1个,建设完成后将解决60余户300余人正常饮水问题,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五是2023年以来,共实施基础设施项目30个,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针对“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干部例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4次,开展镇村两级干部集体谈话2次,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将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纳入班子及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共查摆问题47个,制定整改措施91条。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5.针对“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6.针对“反邪教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

(1)针对“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内容共2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等内容,提高镇党委及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二是召开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三是2023年10月12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完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四是针对巡察指出“2019年至2022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年年基本雷同”的问题,将该问题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进行深刻反思。五是2023年11月9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完善了《塔坊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开展“一岗双责”谈话2次,谈话65人次,谈话提纲由镇党委书记审核。六是召开党委会对全镇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共排查风险点45个,新增政府采购和食堂管理2项,制定防控措施51条,实行风险点全覆盖。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镇党员开展集中轮训2次。2023年11月28日至30日,在党员轮训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引用安徽纪检监察网上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024年3月19日,在党员轮训会上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组织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共11次。2023年9月以来通过新入职工作人员谈话、干部职工会议、夜学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共11次,观看《蚁贪之害》《深化整治“小金库”顽疾》等警示教育片3场,通报《关于二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于三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等反面典型案例18起。三是对新发展党员开展入党前谈话,2023年以来共谈话8人。

(3)针对“制度制定不规范、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塔坊镇相关规章制度汇编》(共23项制度),其中调整完善制度20项,新增制度3项,于2023年11月印发并执行。二是制定《塔坊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并执行,及时收缴干部用餐费用。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2023年11-12月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1次,发现问题7个,整改完成7个。

8.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1)针对“日常监督不深入,监督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9日,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祁门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试行)>具体举措》和《落实<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具体举措》的通知,并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二是镇纪委开展集中学习4次,2023年7月以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内容,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围绕“三公”经费、“三资”管理、应急资金、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等方面共开展督查13次,发现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8个。四是对六个村2019年以来的应急资金开展核查,发现问题3个,在巡察期间已完成整改3个。超标准发放应急资金已于2023年5月25日退回镇财政账户;高源村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5月15日主动提交书面检查,2023年5月26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响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针对“存在‘一把手’审批敬老院、高速办财务支出”问题,2023年11月9日镇党委会研究落实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敬老院、高铁财务。六是针对“1名镇政府工作人员(退伍士官)向所包保的3名扶贫户借款,截至2023年5月尚有1户资金未按还款计划归还”问题,2023年11月14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高其还款责任意识,自巡察以来,已归还部分资金。七是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23年12月25日,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2)针对“指导监督不到位、学习培训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在镇村干部例会上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共祁门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村(居)“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村务监督会主任(纪检委员)业务培训1次,提高其履职能力。三是召开塔坊镇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调度暨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会1次,提高其业务能力。四是镇纪委开展集中学习4次,2023年7月以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内容,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学习,提高思想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五是开展联合督查。2023年10月9日,镇纪委组织镇财务工作人员、村纪检委员对“三公”经费、“三资”管理等财务开展联合督查,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

9.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欠缺问题

(1)针对“大额办公用品和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例会学习《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文件等,强调过紧日子要求2次,倡导干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大额办公用品和物资采购审批制度,建立办公室采购管理群及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台账,履行事前审批。2023年办公用品采购费用共计147079.9元,同比2022年下降28.8%。三是镇纪委联合财政所等部门督察办公室空调使用、办公物品使用等情况4次,发现问题3个,整改3个。

(2)针对“未制定执行县内和镇内交通费综合定额包干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例会集中学习《祁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2次,向干部讲解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指导填写报销单内容。二是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县级财务培训2次;开展财政所内部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2次,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镇纪委牵头对镇级财务进行督查2次,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2个。四是对2023年度交通费(含包车费)进行统计,合计90402元,比2022年同比下降13.8%。五是严格规范公务派车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党政办统一调度合并用车189次,节省了用车支出。六是考虑干部交通安全等因素,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不制定县内和镇内交通费综合定额包干制度,实行平台车辆申请使用制度。

(3)针对“食堂支出大幅增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塔坊镇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组织班子及干部学习2次,并严格执行。二是对食堂日常工作自查2次,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三是分管食堂领导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3年食堂开支88026.85元(不含工资),同比下降15.2%。

(4)针对“会议费未按规定压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干部例会等会议学习《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黄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4次,提高干部节约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会前审批报备制度和会议接待标准,10人以下小型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2023年会议费为15900元,同比下降30.3%。

(5)针对“购买服务费用偏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2次,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文件制度执行。二是对2021年11月0.4万元拜年广告视频进行核查后并进行情况说明。经自查,2022年以来无拜年视频广告视频拍摄制作。三是党政办牵头对镇购买服务费用进行自查,严格参照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年每人工资总数不超过4万元)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临时聘用合同2人,购买服务3人,严格按月发放劳务薪酬,未出现提前支付。四是针对巡察指出“劳务薪酬多支付”的问题,多支付的薪酬已退回镇财政账户,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应急局对各村灾害信息员开展救灾资金使用规范培训1次,专题学习《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1次。二是2023冬春生活需救助资金及物资按照程序规范发放,各村共发放救灾资金88725元、棉衣49件、棉被42床、太空被76床,不存在超标准发放、个别村组干部及其亲属违规领取问题。三是镇应急办指导各村开展冬春生活需救助摸排工作2次,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四是各村主要负责人签订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承诺书6份,提高了村级救灾资金规范使用的意识。五是高源村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5月15日已主动提交书面检查;2023年5月26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响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25日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2月30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塔坊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财务管理不到位

(1)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到平里镇学习交流财务管理工作1次、参加全县乡镇财政财务业务培训会1次,通过学习和实践,镇村“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二是组织六个村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集体谈话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以案示警,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纪律意识。三是镇村两级共组织学习《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7次,巡察整改以来,各村报账材料均进行严格审批,报账材料齐全。各村除电费外,执行资金直达制度。四是组织镇财务人员对村级报账材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6个,整改完成6个。五是针对巡察指出“农村‘三资’管理有欠缺”问题,2023年12月26日,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学习,加强对财务报账资料审核把关。

(2)针对“政府财务存在多付款、少付款,无审批付款和大额支出无会议记录付款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对重大资金支出问题进行讨论,并完善塔坊镇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将财务工作纳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5条。三是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县级财务培训2次,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四是组织开展财政所内部学习培训2次;对财政所全体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次,对规范财务审批工作进行强调。五是针对巡察指出“1名省外就读脱贫户学生教育资助金450元未发放”问题,财政所于2023年7月13日发放到位。六是规范执行省外就读脱贫学生教育资助金发放,2023年度春秋两季12人7750元均已发放到位。七是镇纪委组织对镇村财务进行督查1次,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2个。八是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多付款、少付款,无审批付款和大额支出无会议记录付款的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财务审批不到位”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扩大会、干部例会上带领大家学习《祁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2次,向干部讲解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提高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县级财务培训2次,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财政所对差旅费报销填写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四是对市内出差报销标准进行核查,发现问题1个,对未实行包干计算的情形重新履行报销手续。

(4)针对“支付公务接待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干部例会学习《关于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2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公务接待制度并执行,实行公务接待提前报备,党政办进行统一调度,2023年以来,未发生超标准接待及重复接待现象。三是对2022年-2023年度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四是针对巡察指出“2021年4月13日有两张同一部门两名不同领导同一工作的公务接待单”问题进行核查和书面说明,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债权债务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镇村两级对接县峰源公司、天之红公司等联建单位4次,目前追回祁门县阊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祁门县福州生态茶旅有限公司部分收益款。其他联建单位项目收益款已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统一追回。

1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欠缺问题。

(1)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工程招标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干部例会学习《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必须投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文件2次,增强干部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责任意识。二是调整镇项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工程发包、监督等工作。三是制定了《塔坊镇自行发包项目招标细则》,2024年高源油榨厂、群星饮水工程提升项目按照细则完成了招投标。四是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工程招标流于形式”问题,2023年12月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施工合同进行了调整完善,编印《塔坊镇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中的指标和质量参数进行了量化并执行。二是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塔坊村茶林场项目进行复审,对未实施的工程量进行核减,工程结余资金已退回县财政局账户。三是规范项目验收程序,落实验收人员,制定项目验收表,2023年10月以来对阳光水渠、南光辉护岸、碣田危桥加固等项目进行规范验收。四是召开村书记项目管理培训会1次,下发《材料物资采购及验货表》《机械台班表》《临时用工表》,规范项目材料。五是镇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开展项目监督3次,发现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六是针对巡察指出“工程项目监管乏力”问题,2023年12月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承建的本村工程后续监管亟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塔坊镇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塔坊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各村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经济合作社和强村公司实施项目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2个。三是制定《塔坊镇合作社承建暂行办法》,巡察整改以来,村合作社、强村公司承建项目均按照办法规范工程组织实施、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各村已报账的项目平均收益为5.9%,其中响潭村停车场项目、塔坊村碣田组村庄环境整治及节点打造工程、响潭村朱溪组生产便道工程收益率超过10%。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针对“谋划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党委会共研究党建工作4次,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组织召开8次党建例会部署当前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作用,树立“响潭实践”、“塔坊日记”基层治理品牌;高源村打造主题党日教育基地;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响潭村建立“和气银行”、群星村建立“道德银行”积分嘉许制度,引导群众向上向善等。四是调整2名党建指导员,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2次,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党建指导员共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内容27次。五是镇党委组织各村组织员对农村党建工作互查3次,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六是组织召开党建例会对党务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3次,提到业务能力。

14. 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有欠缺

(1)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祁门县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发展党员程序业务培训2次。二是组织各支部对2023年度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核查,发现问题5个,整改问题5个。三是2023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8人,均落实制定培养联系人、对重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党委专人谈话等重要环节,其中实行推优程序5人。四是严格落实预备党员转正程序,2023年度,共转正9名预备党员,均严格落实转正申请、思想汇报、政审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等程序。五是针对巡察指出“1名预备党员票决未‘双过半’”问题,群星村党支部于2023年12月8日重新履行票决程序,符合“双过半”程序承认其党员身份。2023年12月11日,镇纪委书记对群星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针对巡察指出“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26日,镇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党建例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驻外党支部和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提高了流动党员管理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全镇流动党员摸排,共排查流动党员38人,建立各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三是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6个,党组织及时推送学习材料,督促流动党员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同时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情况。

(3)针对“部分党支部党建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调整非公党建指导员2人。二是组织全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档案整理、会议记录规范记录等内容培训共2次,帮助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华盛、非公联合一、二、徽红叶等非公党支部党建业务检查,查出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四是巡察整改以来,提高对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要求,非公、机关等支部会议记录均已完善。五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次,开展党支部换届排查,指导支部整理保存换届档案资料。六是镇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党建材料、会议记录规范整理归档进行强调。

(4)针对“党费测算及缴纳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建例会、党委会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内容2次,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开展2024年全镇党员党费测算工作,各支部对重点人员进行核查,均已纳入并按要求交纳。三是组织各支部对党费是否足额足月收缴进行自查,14人完成党费补交。四是对选派干部党费交纳基数进行核查,原选派单位已出具党费交纳测算证明。五是组织对2023年吸收的预备党员及转入党员共11人的党费交纳进行自查,均已按要求交纳。

15.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中层干部配备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9日党委会集中学习《祁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二是建立全镇年轻干部培养导师计划清单,实行导师培养制。三是严格按照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按照程序任用2名中层干部,并及时开展任前谈话,目前中层干部配备率达到75%。四是组织青年干部开展视频制作分享会、交流座谈会、和剧场演绎活动、木耳采摘、祭奠英烈等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素质。

(2)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文件1次。二是完善2022年2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干部提拔相关档案材料4份。三是对2023年以来晋升材料进行核查,材料完整未发现问题。四是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2024年配备的2名中层干部,在考察谈话中纳入廉洁自律、缺点等内容,并开展任前谈话及公示。

16.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建例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3次,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二是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下属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谈话1次。三是2023年,各支部书记均按照要求上党课20余次,按月召开支委会。四是加强各支部对会议记录等党建档案整理重要性的认识,巡察整改以来,机关党支部党小组未出现无会议记录现象。

(2)针对“组织生活会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例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次。二是开展党建指导员、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5次,提升业务能力。三是2024年1月,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班子对照检查,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均进行评定和通报。四是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1名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五是执行党建指导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2023年以来,党建指导员到会指导组织生活会20余次。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主题党日制度1次。二是规范开展主题党日,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察内容。各党支部2023年以来均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主题明确,材料收集完善。

17. 党建带团建不够到位

针对“责任压实不够、工作落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团委组织集中学习《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习近平对共青团工作提出希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全文)》《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的决定》等内容2次,进一步提高团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团干部工作会议2次,镇团委对工作进行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三是2023年12月30日,镇党委会听取镇团委2023年度工作情况,对镇团工作提出要求。四是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团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活动23次。五是在镇团委工作群督促各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20余次,提高镇团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六是发挥镇团委作用,2023年以来完成2名小学生微心愿申报,申报4名希望工程助学金。七是组织镇团员开展木耳采摘、祭奠英烈等活动5次,提高团员青年活力。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18.针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2次。二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镇村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共6次,督促各牵头领导及各村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将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2条,现已经完成整改。四是针对反馈指出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5条,现已完成整改。五是对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进行自查,不存在截留资金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595233;邮政信箱:塔坊镇人民政府;邮编:245607;电子邮箱:597389732@qq.com;

中共塔坊镇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