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坊村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05 10:19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塔坊村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塔坊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村“两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共5次。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定期督促党员开展学习,并围绕主题开展交流发言11次,发言66人。三是利用远教平台、党课、实地学习等方式加强理论教育,提升理论水平。四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塔坊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村发展项目。五是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撂荒地整治,新塔组、碣田组自然村整治,茶园绿色防控等工作。

2.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针对“谋划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深不实,思想不清,措施不明、产业发展不足,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不宽、落实整治耕地撂荒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等相关内容共3次。二是制定《塔坊村2023年度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指明发展方向。三是2023年10月23日,村“两委”会议调整2024年的项目库,列出可行性项目共3个,目前已实施1个。四是研究制定任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明确重点工作等内容。五是利用村庄整治、环境整治租金等渠道完成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8.03万元。六是2023年11月27日召开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座谈会,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4条。七是村合作社利用项目务工提高群众收入,全年共帮助160余人增加务工收入共计235316元。八是谋划2024年塔坊农产品加工厂、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土鸡养殖产业等产业项目,提高产业项目收入。九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村“两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村“两委”入户宣传粮食安全工作共5次,开展撂荒地巡查2次。撂荒地255.15亩已整治完成,目前无新增撂荒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七篇)等内容4次。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部署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谈话,2023年度、2024年度村书记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一岗双责”谈话12人次,提高村“两委”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加强廉洁教育,2023年10月以来,通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通报反面案例3起,学习党纪法规,开展纪法课堂4次。

4.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0日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认真学习了《祁门县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二是2023年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对龙源组中心村建设项目、沿线环境整治及碣田组新建公厕项目、救灾款发放等内容监督4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三是2023年10月28日监督委员会参加塔坊镇举办的业务培训会,提高监督业务水平。四是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涉嫌造假”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检查。

5.救灾资金管理不规范

针对“资金发放名单与会议研究名单不一致、资金发放对象数多于会议研究确定的人数、资金发放存在平均分配且会议研究时未确定具体救助金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0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对资金发放名单与会议研究名单不一致、资金发放对象数多于会议研究确定的人数、资金发放存在平均分配,且会议研究时未确定具体救助金额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书面说明。三是报账员2023年9月25日参加镇政府举办的关于救灾资金管理方面培训,提升了业务能力。四是2023年12月25日召开村冬春生活救助评议会,按照组摸排、村评议、村公示等方式规范申报冬春救助,将发放情况在会议记录上完整体现,未出现发放对象不一致、平均分配问题。五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资金发放进行督查,未发现发放对象不一致、平均分配的问题;同时对资金发放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六是村书记将资金发放问题纳入“一岗双责”谈话中,提醒资金规范发放。七是2023年12月30日,针对救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6.工作作风不实

针对“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照搬照抄其他乡镇材料、执行下班时间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1日塔坊村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10月11日党总支支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落实整改责任;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将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列入村党总支及村“两委”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制定整改措施8条,现均已完成整改。四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祁门县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五是纪检委员对村“两委”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12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2个。六是针对照搬照抄其他乡镇材料问题,2023年12月30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别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7.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个别小型工程未履行招标程序、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村“两委”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二是2023年11月27日村“两委”会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自巡察整改以来,无自主招标项目。三是严格执行《塔坊镇村级工程合作社建模式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以来共承建项目1个,均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制定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台账等资料。四是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3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五是2023年以来,规范项目报账程序,对项目的合同、原始用工、验收等材料进行完善。六是提高工程项目利润,2023年10月以来,已报账工程的平均利润率为8%。七是邀请中辉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龙源中心村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精准规划项目。

8.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报账不规范,无风险管理意识;报账附件不齐全;资金直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0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关于印发《祁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村财务人员到平里镇参加村级财务交流学习1次,全市基层财务人员培训1次,提高业务水平。三是2023年村合作社承接项目1个,对项目的合同、原始用工、验收等材料进行完善。四是对本村报账材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五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村“两委”会学习资金直达制度,增强村“两委”财务知识。经自查,目前除电费以外,其他资金均实行资金直达制度。六是针对“支出工程款、办公桌椅购置费、征地补偿费、劳务工资等支出均转给村报账员”的问题,进行情况核实,各项资金均已付给应收款方。七是召开村委监督委员会会议,对村报账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帮助规范报账材料。八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30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以来,党总支共召开5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压实党总支党建责任。二是2023年11月13日塔坊村党总支组织下属支部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召开塔坊村下属支部书记党建述职会,对2023年度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汇报。四是2023年11月13日塔坊村党总支开展下属支部党建自查工作,共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

10.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以来,下属党支部支委会召开支部工作会议12次,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均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二是巡察整改以来,主题党日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人数达到70%。三是2024年1月,按要求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班子开展对照检查、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对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进行评定和通报。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未确定、未通报问题,对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补充通报。

11. 党员发展和管理有弱项

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费交纳不合格、流动党员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塔坊村党总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祁门县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塔坊村党总支对2023年发展党员程序进行自查,发展对象均已通过各部门政审,预备党员转正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细则进行转正,未出现超过3个月才讨论转正问题。三是进一步压实党总支责任,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下属支部党员发展问题。四是2023年11月13日塔坊村党总支组织学习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08﹞15号)文件,提高党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五是塔坊村党总支对转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共3人补交党费。六是按照要求对2024年党费进行重新测算,核实重点人员基数,均按照要求测算并按时收缴。七是2023年12月7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驻外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文件,提高流动党员管理能力。对全村流动党员进行摸排,共摸排流动党员14名,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同时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督促流动党员到流入地党组织报道。并定期推送学习材料,掌握流动党员情况。

12.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村“两委”会议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内容,自巡察整改以来,村“两委”会、支委会均逐人表决充分发表意见。二是2023年10月30日村“两委”成员参加镇政府会议记录规范培训会议,提高业务能力。

三、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13.针对“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村“两委”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11月13日召开村“两委”会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4次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发展党员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以及审计指出的“未全面实行资金直达”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7条,整改成效33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3955985693;邮编:245607;邮政信箱:塔坊镇塔坊村新潭组;电子邮箱:1210547874@qq.com。

中共塔坊镇塔坊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