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8-28 15:20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李德龙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县委书记胡梅元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李德龙作动员讲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严海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汪燕姿及有关同志,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李德龙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政治责任,把握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三要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同题共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李德龙强调,要压实政治责任,要积极协作配合,要严明纪律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祁门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严海冰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二是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诚恳接受监督,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以巡察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工作半个月。巡察期间(8月28日至9月12日)设立信访接待点:县委第二巡察组驻地(新城区税务大楼西侧二楼);设有信访电话:18154183397;在巡察组驻地(县新城区税务大楼)门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门口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