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教育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4-04 10:12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谢选献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县委书记胡梅元同志在专题会议听取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谢选献作动员讲话,县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李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刘东俊及有关同志,县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派驻五组、各公办学校(园)、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谢选献指出,开展巡察是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的战略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平台纽带。

谢选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责任,把握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要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同题共答,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李强表示,县委教育工委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通过接受巡察,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上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委教育工委工作时间约23天。巡察期间(4月3日至5月8日)设立信访接待点:县委第三巡察组(新城区税务大楼西侧二楼);设有信访电话:18155935531;在新城区税务大楼西侧门口、县城北学校西大门左侧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