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2-04-30 10:06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作者: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一、历口镇彭龙村党支部委员汪光辉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支付违规吃喝费用等问题。2018年3月,汪光辉在担任历口镇彭龙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1万元,用于支付村里违规吃喝等费用;此外,汪光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汪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科商经信局高级工方煌辉违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2021年11月15日,方煌辉违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且当天下午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方煌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