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为发挥反面教材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我县查处的二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闪里镇港上村原党支部书记施民健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0年8月至2013年12月,施民健担任闪里镇港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占有港上新村开发建设地基款1.6万元;授意他人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0.6万元,用于修缮自家房屋;伙同他人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进行私分,从中分得1万元。2021年7月,施民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2.闪里镇港上村党总支部原委员陈振华向农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陈振华担任闪里镇港上村文书、党总支部委员期间,向港上村危房改造户索要现金、香烟等“服务费”共计0.944万元;截留港上村危房改造资金0.9万元,据为己有;此外,陈振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陈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惩不贷,决不养痈遗患。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思想防线,紧绷纪律之弦,做到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党组织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好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深做实“四个聚焦”专项整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痛恨什么就集中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靶向整治什么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惠民富民资金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从严惩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支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