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通报二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发布日期:2021-07-27 08:16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作者:祁门县纪委监委阅读次数: 收藏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现将近期查处的二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通报如下。

1.金字牌镇莲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学军套取侵占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款问题。2010年10月,范学军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方式,套取黄祁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款9万元转入莲花村账户,范学军侵占其中1.9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0月,范学军主动退缴了违纪款1.99万元。2021年3月,范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祁山镇芳村村党支部书记方旭生挪用专业合作社资金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方旭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芳村特色蔬菜营销专业合作社资金共计7255.77元;2021年3月,方旭生将违规挪用的资金退还至芳村村集体账户。2021年5月,方旭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查处的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目无法纪、任性妄为,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手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自省自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法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践行党的宗旨、树牢群众观点,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推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救灾救济、养老社保、“三资”管理、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力度,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在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让群众真正看得见、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新成效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