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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公布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成果(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2-12-29 10:19信息来源:祁门县纪委监委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阅读次数: 收藏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今年以来,祁门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抓住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督促推动各主管监管部门靶向整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一手深入查纠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查149次,督促整改问题48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推动建立健全制度6个;从严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7人。

督促推动开展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摸清资产底数、界定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严格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提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质效。脱贫攻坚以来形成扶贫资产1104个(其中经营性资产324个,公益性资产780个),资金总计2.22亿元。排查整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资产运营不正常问题2个,对1个闲置资产项目已盘活升级,依规对2个流失资产进行处置。

督促推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指导完善全县扶贫资产登记、确权、管护、运营、处置、使用以及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开展扶贫(衔接)资金产业项目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对农村集体产业项目资产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有效防止农村集体产业资产被侵占、流失。截至目前,摸排产业项目193个,涉及资金1.03亿元,共摸排梳理出资产收益到账不及时、收益率低、资产荒废等问题68个,均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跟进督促全面整改。已完成实施11个中央、省级扶持项目,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完成5578.28万元,增长61.8%。

督促推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2022年全县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191个,补助资金818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项目119个6936万元,地方债资金项目72个1250万元,目前专项衔接资金已支出6839.25万元,占比98.6%。

督促推动开展农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对全县82家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4轮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做到农资质量安全监管无死角。聚焦农资质量安全监管,创新方式方法,累计开展“送法下乡保春耕”“2022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关于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大排查”等7轮次宣传执法活动。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9起,有效保障了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督促推动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建筑、食品、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组织50人参加消防和食品安全培训,60人参加养护员培训。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将205户467名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新增353名低保对象开展临时救助184次,走访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特困与低保对象等18190余人次,追缴退回违规享受资金0.7万元。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摸排需整治坟墓354座,已采取措施整改312座,拆除活人墓1座,平毁硬化大墓3座;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18座,城市公益性公墓正在开工建设。

督促推动开展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政法各单位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开展“以案促改”,排查廉政风险,筑牢思想防线。县公安局开展服务企业群众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配合查处问题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县检察院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115件,接受其他政法机关交叉互查20件,发现并整改问题81个。县法院受理涉诉信访23件,已有效化解20件,受理案件1923件,审结1877件,结案率达97.61%,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否4件。县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3次,查摆问题59个,制定整改措施93条,批评教育帮助1人。

督促推动开展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监所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减证便民”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政务窗口”+“网上电子政务平台”的业务承办模式,畅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隐患大起底、护航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一律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截至目前,向各单位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43件,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签订履约承诺书40余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78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办理公证417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动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从严纠治在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支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行为,让广大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