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今年以来,祁门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抓住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督促推动各主管监管部门靶向整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一手深入查纠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查145次,督促整改问题46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从严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督促推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县内13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追回违规费用并按协议收取违约金共计5571元,暂停3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6个月,对5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追回医保基金350元,依法同5家药店中止医保协议。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专项检查,追回1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并按协议1倍处理,共计13214元。
督促推动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廉洁从业学习教育2500余人次,要求县内124家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筑牢“防火墙”,严把“廉洁关”,着力纠正卫生健康领域不正之风。自查自纠中,11人次主动上缴“红包”、回扣1900元,上缴物品折价4980元,切实维护医疗卫生行业良好秩序。
督促推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特殊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以及使用单位进行全过程风险排查,累计检查食品领域9687户次,发现风险隐患2507个,完成处置2483个,查处涉及食品案件105起;累计检查药品领域经营企业42家、使用单位85家次,查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34起。
督促推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组织进乡镇、进社区开展打击违规领取、冒领及重复领取社保待遇宣传活动5次,对30余人开展谈话,核查涉及5人疑点数据共11条,督促整改经办管理问题4个,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督促推动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难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印发《祁门县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完成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逾期未安置项目3个,涉及49户已全部在安置点建设新房入住,安置面积共19640㎡。
督促推动开展“四好农村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自然村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工程项目4个,实施里程8.17公里,投资597.7万元改造5座危桥。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问题,排查隐患里程155.07公里,已完成整治18.26公里,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4个共28.89公里。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与各乡镇政府及111个村委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杜绝“通返不通”问题。持续推进“城乡公交惠民工程”,改造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6个,新建候车亭7个,翻新维护候车亭46个,完成2个乡镇农村班线公交化改造,建制村通公交率达61.2%。
督促推动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手册、《致自建房居民的一封信》共计4万余份。组建自建房排查整治专家库,强化专项整治技术保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边查边改。截至目前,全县排查自建房47170幢(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829幢),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共52幢,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