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今年以来,祁门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抓住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县部署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督促推动各主管监管部门靶向整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一手深入查纠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查145次,督促整改问题46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从严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督促推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过重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隐形变异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紧盯寒暑假期、节假日、周末、夜间等关键节点,教育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文旅体、科商经信、消防等部门加强专项督查,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检查培训机构40余家次,发现并要求整改问题16个。截至目前,向8家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批并授予办学许可证,针对其余未审批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正在按要求整改。
督促推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旱情对农村供水的影响,统筹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组织技术人员勘察现场,对21个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共投入资金185.2万元;针对农村饮水点的抗旱应急和管护维修需求,补助28个农村饮水点改造管材34千米。
督促推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对18家在建工程项目、13家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4家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在建工程项目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认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主管监管部门依规依法受理办结国家人社部平台转办案件104起,妥善解决涉及167名农民工工资共245.34万元;县本级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8件,妥善解决涉及474名农民工工资共859.58万元;依法移送1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问题,正在立案侦查。
督促推动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全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对32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集中排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个,督促落实支付合同服务费25万元。
督促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19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监管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督促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截至目前,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2462个,督促限期完成整改2437个,下发执法文书226份,约谈相关企业8家。受理办结安全生产问题举报42件,给予行政处罚37起,罚款115.43万元,对2家企业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责令5家企业停厂停业整顿。
督促推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印发《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开展2022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认真受理办理群众反映身边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按时完成2022年度应整改的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16个;“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8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2个;受理办结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件22件,办结率100%。
督促推动开展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祁门县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2家物业服务企业深入服务管理小区自查自纠问题30余个;配合开展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出动人员1250余人次、清运车300余辆次,对物管小区楼道内停放电瓶车和乱堆杂物、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整治。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截至目前,修复小区路面破损坑洞200余处,更换破损窨井盖40余个,新增灭火器300余具,更换垃圾桶500余个;全县32个物管小区均落实“一箱八栏”公示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