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估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日前,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组,对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的7个乡镇及所属50个村开展综合评估。
本轮评估分8个流程进行,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整改责任、反馈问题是否真改实改、干部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了解掌握被巡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客观公正评估整改成效。评估中,评估组成员坚持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对问题做到逐一了解核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无遗漏。在此基础上还将综合日常监督情况,最终以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综合确定评估等次,相关结果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本轮评估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评估等次为“差”的,将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并视情纳入“回头看”对象,确保以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切实防止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发生。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汪国政指出,集中整改期结束并不意味着巡察整改工作就到此为止。他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持续整改这根弦,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同频同步,互融互促。同时,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此次成效评估成果,梳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估机制,推动评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