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祁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原主任汤德胜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为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县纪委监委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组织18个乡镇和6家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干部共30人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汤德胜在箬坑乡担任乡长、党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等犯罪事实一一举证,并从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思想转变、危害后果和如何预防犯罪等方面现场对汤德胜和旁听人员作了法治教育。在最后的陈述中,汤德胜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深忏悔。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触动很大。在法庭上,我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一定要以此案为鉴,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警醒,坚决不碰违纪违法红线。”一位参加旁听的有关单位负责人表示。
日前,县纪委监委还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汤德胜案”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箬坑乡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不敢违”、“不愿违”的触动中回归理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